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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的流动人口规模和新增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规模
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发展目标:“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每年新增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规模应该不少于1300万。 -
流动儿童(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在居住地城市的义务教育权利保障情况
在《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也已经明确提出:“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合理规划学校布局,科学核定教师编制,足额拨付教育经费,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以公办学校为主接受义务教育。对未能在公办学校就学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普惠性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